[中國制冷網] 隨著供暖期日漸臨近,張家口市對今冬供熱做出具體部署,對分散鍋爐供居民用熱的實行補貼;同時明確供熱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是供熱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為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據了解,今冬張家口市面臨著集中供熱與分散鍋爐供熱并存的局面,形勢較往年復雜、管理難度大。為此,該市今冬供暖對分散供暖實施的補貼與去年總體水平不變,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并對低保戶、特困戶每戶每供暖期發放500元補貼。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作為供熱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設立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轄區內日常供熱問題,并要建立應急預案,應對采暖期內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轄區供熱安全、正常。
今冬供熱該市再次明確居民熱力銷售價格計費為5.91元/平方米.月(不含稅價),中心城區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調整為9.80元/平方米.月(含稅價),宣化區、下花園區的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由區政府根據實際自行確定,報市物價局備案,繼續免受2010年供熱企業的排污費及鍋爐檢驗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稅收優惠政策仍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為加大對供熱服務質量的督導檢查力度,張家口市政府抽調政府督查室、市質監局、市公用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城管執法局各2人,組成供熱服務質量督導檢查組和供熱溫度監測組,分別負責對中心城區內停熱、棄供等到事件進行督導、檢查和協調,對小區供熱溫度不達標情況進行抽檢。對于供熱服務質量差、供熱投訴率高或在采暖期擅自停止供熱的企業,將減免其供熱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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