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近30項國家法律法規開始正式實施。內容涉及商品房、機動車登記、股票、中醫藥、環境污染、婚姻等多個方面,經記者調查采訪后發現,部分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規將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和保障。
其中,市內建筑將走向節能。
為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了各級政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建筑節能方面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反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處分、罰款、賠償、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等。
該《條例》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應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6日15時許,趕至桐柏路附近的中原新城,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已從規劃院得到該《條例》實施的消息,一定會按照規定實行再建項目與規劃項目。針對該《條例》的實施,該員工認為可能會增加建筑成本,但對業主與環境來講是個好消息,不但可以降低能源損耗,還降低了業主使用的費用,“非常支持該《條例》的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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