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近日,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對巨化股份擬終止實施2016年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之“10kt/aHFC-245fa項目”發布了專項核查意見。
根據公告,巨化集團10kt/aHFC-245fa項目,一期5kt/aHFC-245fa子項目于2017年2月建成,二期尚未建成。已建成的生產裝置及配套工程將正常投運,尚未使用的工業用地將變更為新項目,未使用的募集資金18157.46萬元將變更投向“11kt/a氟化學品聯產項目”。
據了解,HFC-245fa最主要的用途是作為物理發泡劑,用于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的發泡。尤其制得的發泡劑性能相比于CFC-11和HCFC-141b有所提高,且HFC-245fa不燃燒爆炸,是一種替代HCFC-141b的第三代發泡劑。根據公告,2018年10kt/aHFC-245fa項目實現利潤總額-103.8萬元,2019年1-6月,10kt/aHFC-245fa項目實現利潤總額-866.55萬元。
自2016年募集資金至今,政策和市場發生了以下變化,:
(1)HFC-245fa作為第三代含氟制冷劑,屬于基加利修正案規定的受控范圍;
(2)國際上部分跨國公司已成功研發并推廣第四代產品(HFO),以替代HFC-245fa,預計未來HFC-245fa的市場有逐步被替代的風險。
(3)巨化集團目前已研發出替代HCFC-141b和HFC-245fa的HFO產品。
(4)公司副產四氯化碳平衡問題已得到解決。
基于上述變化,若繼續實施10kt/aHFC-245fa項目存在較大的市場與政策風險,通過變更實施新項目,增加公司第四代氟制冷劑HFOs品種,可促進產品升級換代,保持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