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離不開啥?空調啊!但相關專家提醒,空調的安裝、維護和使用,可不容忽視。
空調外機墜落時有發生
空調外機的存續和運行狀況也同樣需要引起消費者的重視,因其影響到的不僅是用戶自家空調的使用,更關乎公共區域的人身財產安全。
案例一:2020年7月15日,重慶市渝中區民生商廈19樓租戶在安裝空調時,空調外機不慎墜落,砸中一名行人。被砸行人經搶救無效死亡,涉事租戶被警方控制。
案例二:2021年5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高層居民樓外墻有一臺空調外機掉落,懸掛在半空中。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這臺空調外機主體已經掉落,僅剩外機上連接的兩根塑料管將外機吊在墻上。經檢查,此空調外機墜落系支撐架生銹斷裂導致,幸好救援及時,才沒有造成更大的損失。
案例三:2022年6月14日,河南省伊川市一空調外機從高樓墜落,正好砸中一輛私家車,將車前窗玻璃和車頂窗玻璃砸碎。有目擊者反映,掉下來的空調室外機上沒有發現緊固螺絲的痕跡。
中國家電服務維修協會主席團副主席郭赤兵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空調在超期使用中,支架本身質量或者產品受環境影響、長期使用形成疲勞損傷,是空調外機墜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空調外機墜落事件中,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民法典》加重了高空墜物的責任。其中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如果是安裝不規范造成的問題,售后安裝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是產品設計缺陷問題,就需要生產企業承擔責任;
但如果是由于空調年久失修,特別是那些超期服役的產品,消費者又對產品狀況失察導致空調墜機,那么消費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超期服役暗藏隱患
據記者了解,中國家用電器協會自2020年1月至今,陸續出臺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團體標準,對各類家電產品均給出了建議使用年限。其中,空調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為10年。
前不久,北京消費者劉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她所居住的出租屋空調在使用時忽然冒煙,插座也冒出了火花。維修人員上門檢測后認為:一方面是空調已經“超期服役”;另一方面是近日天氣炎熱,空調“連軸轉”導致壓縮機過熱。
2020年6月下旬,江蘇省揚州市一處建筑樓的空調外機起火,經消防人員15分鐘的救援才將火勢控制住。據揚州消防的工作人員介紹,實驗顯示,可正常使用的舊空調在保護裝置失靈、線路短路的情況下,只運行20分鐘就會出現電火花,并很快出現明火。
近日,四川省消委會發布相關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家用電器長期使用過程中,因開機、關機的驟冷驟熱,加上塵埃污垢侵蝕,一些部件逐漸老化、銹蝕,電器就會“帶病”負傷”服役,從而增加其漏電、燃燒甚至爆炸的風險。
同時,很多家用電器內有汞和鉛等材料的添加,使用年限久了,可能會發生有害物質外泄,從而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此外,超長使用的家用電器,本身能耗也會增加,用電量隨之升高。
消費者在購買家用電器時,要主動向產品銷售人員了解電器產品安全使用知識和安全使用年限。
當心服務價格陷阱
相關專家提醒消費者,目前市場上有個別商家打出“一價全包”“一口價”之類的廣告,設置“消費陷阱”、虛構收費項目,誤導消費者認為會節省多項費用,消費者應按照空調廠家提供的收費價目表確認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后再支付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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