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湖南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冷鏈食品監管執法稽查工作,堅決阻斷疫情通過冷鏈食品傳播風險,嚴查重罰一批違法案件。近日,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冷鏈食品安全執法典型案例。
一、韶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非法銷售進口凍豬肉案
2020年9月14日,湘潭市韶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韶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非法銷售進口凍豬肉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核查,該公司有外包裝全為外文標識、無中文標簽、無中文說明書、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進口冷凍豬大腸200件(15千克/件),共計3000千克,貨值金額24000元。該公司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進口冷凍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的規定。2020年11月9日,湘潭市韶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作出如下處罰:1、沒收進口冷凍豬大腸3000千克(200件);2、罰款288000元。
二、郴州市周某、雷某某涉嫌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用農產品和無照經營案
2020年12月10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湖區湘南大市場內周某、雷某經營進口冷凍雞爪無法提供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營業執照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核查,當事人冷庫內存放上述進口冷凍雞爪18件共計270千克,其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違反了《食品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五條;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2月4日,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項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作出如下處罰:1、警告;2、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凍雞爪18件(270千克);3、罰款128000元。
三、長沙市岳麓區李某凍貨經營部經營未經檢疫的進口豬肚案
2020年12月24日,長沙市岳麓區市場監管局對岳麓區李某凍貨經營部經營無中文標識進口豬肚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核查,當事人經營原產國為荷蘭的進口冷凍預包裝豬肚37件,重量共計444kg,無進貨票據、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及消毒證明,已銷售120千克,違法所得73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等相關規定。2021年1月18日,長沙市岳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作出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730元;2、沒收豬肚37件444千克;3、處罰款290000元;共計罰沒款290730元。
四、永州市某超市有限公司東安分公司經營超過保質期和感官性狀異常冷凍食品案
2021年1月21日,永州市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超市有限公司東安分公司經營超過保質期和感官性狀異常冷凍食品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核查,當事人經營的感官性狀異常的凍豬板油重量為15千克,超過保質期“昊明”牌鮮雞3包,以上兩項貨值金額共計942元,尚未售出,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及第(十)項。2021年2月8日,永州市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第(五)項作出如下處罰:1、責令改正;2、沒收上述感官性狀異常的冷凍豬板油15千克及超過保質期的“昊明”牌鮮雞3包;2、罰款人民幣10000元。
五、長沙市開福區陽某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案
2021年2月1日,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長沙市四方坪商貿城商販陽某經營無檢疫合格證、無檢疫印章的生豬肉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核查,當事人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共計950.3千克,貨值金額為51316.2元,均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且當事人未辦理有效的《營業執照》,其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2021年2月1日,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該案件移送至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立案偵查。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表示,進口冷鏈食品事關食品安全、疫情防控,食品經營者肩負安全把關的主體責任,進貨時必須查驗相關證照。市民應選擇正規超市和誠信經營單位購買、消費冷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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