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炎炎夏日,正是空調銷售的旺季。滁城一位市民購買一套家用中央空調,卻屢次發生故障,一鑒定竟然檢查出此產品不是購買合同內的品牌原裝。物不符實、以次充好,損失如何賠償?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起案件,判決賣家三倍賠償共計14萬余元。法官提醒消費者,購買空調要選擇正規、信譽度好的商家,仔細甄別商品信息,防止買到“山寨”機。
空調問題多 鑒定竟然是“山寨”機
2018年3月,胡某與滁州某科技公司簽訂某牌家用空調銷售及安裝合同,約定其向科技公司購買某牌中央空調系統1套、總金額為48000元、保修期為三年,科技公司為其進行設計和安裝等內容。
2019年6月,胡某第一次開機使用時,發現空調出現不制冷問題,科技公司在其報修后安排人員處理。不久,空調再次出現故障,科技公司再次安排人員維修。因對維修人員專業性存疑,胡某向某牌空調官方網站預約維修,經官方售后人員檢查后發現胡某家空調存在機號遺失、銘牌假冒等問題,胡某遂申請了真偽鑒定,該檢查鑒定說明書載明科技公司向其銷售的某牌空調并非官方公司生產。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胡某向南譙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科技公司退還貨款并三倍賠償損失。
法官提醒?購買空調要擦亮眼睛
南譙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胡某購買空調,系出于生活需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某科技公司作為經營者,與胡某簽訂合同,承諾為其提供某品牌的空調,但此空調機器上的銘牌并非原廠,且無強制認證標志,安裝后短時間內出現數次故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該買賣合同中存在欺詐行為。鑒于該一拖五中央空調已經可以正常使用,若拆除返還科技公司,必然會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遂依法作出三倍賠償判決。
法官提醒,作為商家,務必恪守誠信,嚴把質量關,一旦涉嫌欺詐,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空調時,要注意仔細甄別產品信息,通過正規渠道,選擇信譽較好的產品購買。此外,空調屬于國家規定的“三包”商品,整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三包”有效期為三年。空調整機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出現性能故障,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貨或換貨。15日內出現性能故障,消費者可要求退貨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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