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環境公司發布公告,子公司太原炬能獲得重大工程合同:太原炬能與山西平定縣人民政府簽訂《平定縣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熱(冷)項目合同》,合同總投資額達到10億元。合同細節如下:工程建設總規模為建筑面積1080萬平方米的平定縣城鎮建筑供暖(包括居民小區辦公及商用建筑、學校及衛生部門等),建設施工周期為2011~2015年共5年,進度規劃暫定為:2011年完成建筑供熱面積200萬平,2012年完成建筑供熱面積300萬平,2013年完成建筑供熱面積300萬平,2014年完成建筑供熱面積200萬平,2015年完成建筑供熱面積80萬平。
點評:
1、從公司對施工周期的規劃來看,該合同約定11~15年分別完成供熱面積200萬、300萬、300萬、200萬、80萬平方米,僅僅該一項工程就已經完成了公司非定向增發中“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的募投項目(募投項目計劃投入超過9.7個億,三年完成共計900萬平米的供熱/冷系統工程)。所以我們認為公司未來具有持續獲得BOT訂單的能力。
2、該項目甲方為山西省平定縣縣政府,項目服務對象為居民小區、辦公及商用建筑、學校及衛生部門。我們認為該項目釋放了三個方面的積極信號:第一,子公司作為山西省的本土企業,依托本地優勢,在營運初期必將獲得省內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第二,該項目證明,在節能減排的背景下,通過與政府合作,獲得打包式的市政供熱(冷)系統大訂單,將是公司未來行之有效的運作模式。第三,從項目服務對象的多樣性方面來看,公司已經具備了承攬各類供熱(冷)系統項目的能力。
3、該合同工程建設面積1080萬平方米,合同總投資額10億元,每平造價約100元,根據我們的測算,第一年(2011年)炬能將因此形成1.5億的固定資產,并產生約500萬的設備折舊,項目其他運營成本與費用約為2200萬,考慮到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司在該項目上的凈利率將達到52%(略低于公司自己預計的57%的凈利率)。
4、公司之前對太原炬能作出了三年的區域發展規劃:2010年開辟3~5個省級區域,2011年開辟10個左右省級區域,2012年輻射全國。結合公司今次的合同公告,我們對炬能未來的業務拓展充滿信心。在中性假設下,預計11~13年每年分別完成項目300萬平、400萬平,與400萬平(其中民用及商用面積各占50%);BT完成項目分別為200萬、300萬、500萬平。在此假設下,炬能11、12年營業收入分別為4.5億、8.1億,實現凈利潤1.2億、2.6億,不考慮攤薄情況下該項業務貢獻每股收益分別為0.18元與0.38元,上調對盾安環境11年的EPS預測至1.11元,調整12個月目標價至34.2元。維持“買入”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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