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原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云銅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陳少飛日前被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該案將于近日開庭。同案被起訴的,還有云南昌立明經貿有限公司(下稱昌立明)總經理鄭汝昌和副總經理戴琨。
據知情人透露,陳少飛案發是因為辦案人員在查究云南銅業原董事長鄒韶祿的時候,發現了陳少飛的違紀違法行為。2008年2月4日,鄒韶祿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同年5月,云銅公司發出公告,稱陳少飛辭去在公司的一切職務,原因是“因工作變動”。此后,陳少飛的去向便成為眾人猜疑之謎。
今年4月,有媒體透露,陳少飛因涉嫌“內外勾結”挪用7.6億資金操縱股票、虛假貿易融資等,已被云南省紀委立案審查,并且,由于其個人瀆職、失職導致云銅公司的1億資金被騙。對于媒體的報道,4月29日和5月6日,云銅公司先后發布兩次澄清公告,對于其中涉及的貿易融資問題進行了解釋。
其實,陳少飛在離開云銅公司后就接受了省紀委的調查,2008年7月,云南省紀委將其移交司法機關。當月25日,陳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13天后被逮捕。
挪用公款罪
檢方對于陳少飛的第一個指控是挪用公款罪,主要基于陳少飛和富邦及昌立明公司的融資行為。
起訴書顯示,2006年,在云銅公司準備非公開發行股票之際,富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富邦公司)董事長鄭海若和昌立明公司的鄭汝昌欲認購,但苦于無資金。后來,二人與時任云銅股份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的被告人陳少飛共謀,以“貿易融資”的方式幫助富邦公司、昌立明公司解決認購資金的問題,以及為富邦公司其他經營活動拆借資金1.9億元。鄭海若表示愿意以富邦公司所持有的股票作質押,被告人鄭汝昌許諾將昌立明公司認購股票的一半利潤分給被告人陳少飛。
2007年2月5日,上述商定的“貿易融資”形式正式開始操作,昌立明公司與云銅股份公司簽訂了銅精礦供需合同。2月6日,在陳少飛的安排下,云銅公司給昌立明公司簽發了7億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和3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次日,云銅公司在相關銀行存入人民幣4億元的貼現保證金。
2007年2月7日,昌立明公司獲得貼現資金人民幣9.8137億元,并將貼現資金中的3.325億元提供給富邦公司,由其以每股9.5元的價格認購了3500萬股云銅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昌立明公司則將貼現資金中的2.375億元,以每股9.5元的價格認購了2500萬股。同年3月初,基于陳少飛的通知,鄭汝昌等人從貼現資金中再拆借人民幣1.9億元給富邦公司。
云銅公司簽發給昌立明公司的10億元匯票到期后,后者于2007年8月2日、8月6日向貼現銀行歸還了人民幣共計10億元。而前述用于收購云銅股份股票及富邦拆借資金共計7.6億元,于2007年9月、10月間歸還了云銅股份公司。
檢方認為,在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中,陳少飛、鄭汝昌系主犯,戴琨系從犯。
受賄罪
關于受賄罪,檢方指控,陳少飛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幫助別人謀利,并通過其親屬收取財物。
在2006年至2007年間,在云銅股份公司與赤峰金峰銅業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赤峰云銅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的事件中,陳少飛利用職務便利,對合作方給予了積極支持,并在事后三次收受赤峰金峰銅業有限公司的“答謝費”人民幣250萬元。
2008年1月,得知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高管人員被調查,陳就于1月30日將上述受賄款退回給赤峰金峰銅業有限公司。
另外,檢方還指控陳少飛在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十四冶金建設公司承建該工程項目中,積極協調工程款的撥付。2007年11月,陳通過其妹夫吳謀收受了承建單位董事長謝金鎖送的人民幣50萬元。
2006年至2007年間,在云銅股份公司非公開定向增發股票的過程中,陳少飛收受富邦公司總經理吳寶燦人民幣100萬元。因害怕問題暴露,2008年1月,陳少飛將受賄款退回給吳寶燦。
檢方認為,陳少飛存在從輕處罰的情節,其一是主動供述了受賄的主要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二是,陳少飛如實供述了挪用公款的主要犯罪事實,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中國云銅:公布澳洲昆省寶石礦勘探結果云銅:原副總經理余衛平職務犯罪案二審云銅腐敗窩案細節曝光 涉及金額20億(圖)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