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初期或末期,如果天氣較暖,能否推遲供暖或提前結束供暖,以便減少采暖期間燃燒大量原煤所排放的污染物,減少烏魯木齊的大氣污染。
在烏魯木齊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市人大代表孔于元等人建議:拋開每年固定的供暖期180天(每年10月15日至來年4月15日),建議市政府將供暖期盡可能縮短,減少11月1日之前和4月1日以后的采暖時間,以減少烏魯木齊的大氣污染,同時,由于氣象因素的不確定性,建議每年由氣象部門拿出意見報市政府批準,z*終確定供、停暖的時間。
孔于元在建議中表示,眾所周知,烏魯木齊市冬季大氣污染十分嚴重,主要原因是采暖燃燒大量原煤所排放的污染物所致。在適當?shù)那闆r下如天氣較暖的時候縮短供暖期,能減少資源的不必要浪費,也會有效地減少采暖初、末期污染的累積,起到改善空氣質量的作用,又有利于烏魯木齊市空氣質量目標任務的完成。
孔于元說,烏魯木齊市現(xiàn)有實際供熱天數(shù)為180天。近幾年采暖期日平均氣溫穩(wěn)定小于等于5℃(連續(xù)7天),均出現(xiàn)在10月25日以后和4月1日以前。普通民用建筑的采暖期,一般按每年日平均氣溫穩(wěn)定小于等于5℃的起止日期及其間隔天數(shù)確定。孔于元說,縮短采暖期,尤其是采暖初期,無疑會減少污染對空氣質量的負面影響。從環(huán)保的角度看,應該積極支持縮短采暖期。
對于縮短采暖期的建議,家住頭宮的市民錢晰表示,大家都應該為治理烏魯木齊的大氣污染出一份自己的力量,但盲目地縮短采暖期會不會讓市民受凍?雖然氣象部門可以預測天氣的好壞,但仍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錢晰認為:供熱單位可以在天氣較暖和的時候降低供熱溫度,通過調整供熱溫度來減少燒煤量也可以減少對大氣的污染。
家住友好路的市民馬曉燕家中用的是地暖,她說,用地暖很方便,可以自行調節(jié)溫度。如果有條件,她希望大家都能用上地暖,用天然氣來供暖,這樣就能減輕烏魯木齊的大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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